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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采购《专项资金辅助服务》项目供应商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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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2-06-29 09:38
  • 来源:市支援合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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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各相关单位:

    为做好我局宁波市参与西部开发、振兴东北、中部崛起以及对口地区合作考评奖励资金审核工作,按照有关规定,面向社会公开采购“申请宁波市参与西部开发、振兴东北、中部崛起以及对口地区合作考评奖励资金”(以下简称“专项资金”)辅助服务机构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项目名称

    《专项资金辅助服务》项目

    二、项目内容及要求

    (一)内容包含但不限于:

    1.提供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提交材料的完整性、合规性和合法性等辅助服务;

    2.提供专项资金评估和绩效评价等辅助服务;

    3.提供相关专项资金制度文件修改及后续指导等辅助服务。

    (二)服务期:2022年-2024年,服务期3年,合同一年签订一次。服务期内,服务机构如已不在宁波市财政局公布的年度会计服务、审计服务(定点采购)项目服务机构名单内的,则合同不再续签。

    (三)采购预算:不超过180000元;每年不超过60000元。

    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    (一)已纳入宁波市财政局公布的年度会计服务、审计服务(定点采购)项目服务机构名单内。

    (二)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。

    (三)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    (四)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    四、投标材料

    (一)实施方案。针对申请“专项资金”进行咨询评估等辅助服务包含的内容,制定相应的方案。

    (二)费用报价。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、专家费、差旅费、印刷费等。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,本项目按计时收费,标准不得超过财政部门相关规定。年度金额不超过60000元,总金额不超过180000元。

    (三)其他证明文件。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相关的资质等证明文件。

    五、其他事项

  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 17:00前。投标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按照实施方案、费用报价和其他证明文件,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,一式三份送到宁波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1020室(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),联系人:程老师,电话:89292361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    宁波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

    2022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