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务公开 机构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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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宁波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

    地  址: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9-10楼(邮政编码:315040)

    上班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17:30

    公开电话:0574-89292368

    监督电话:0574-89292368

    电子邮件:zyhzjzrc@163.com

    网  址:http://zyhzj.ningbo.gov.cn/

    (一)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,并牵头组织实施。

    (二)负责全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的统计汇总、重要信息发布,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的调研和分析,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。

    (三)负责全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西南州、吉林省延边州和本市以外省内地区的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。负责协调指导前方对口帮扶工作机构。负责管理对口帮扶项目资金、基金,掌握、检查使用情况。

    (四)负责全市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青海省、三峡库区相关县的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。负责协调指导前方对口支援工作机构。负责对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。

    (五)负责我市参与西部大开发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、促进中部崛起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工作。参与我市与国内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省、市的合作交流工作。

    (六)会同有关部门帮助指导我市企业拓展国内市场;组织、指导和协调本市有关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;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市外大型经贸活动和展会。宣传动员外地企业来我市投资和合作。

    (七)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我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交流工作。承担国内区域合作组织和友好城市间合作的牵头组织、联络协调工作。负责省内“山海协作工程”的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。负责省内宁波舟山经济合作协调工作、浙东经济合作区和市域合作工作。

    (八)负责外地驻甬办事机构、外地在甬有关联谊组织及其他非营利性办事机构的联系、服务和协调。指导、协调我市在外联谊组织建设工作。

    (九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  (十)有关区域合作职责分工。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负责承担区域内城市之间交流合作,负责落实合作政策、协调推进具体项目、日常协调联络工作,负责宁波舟山经济合作协调工作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、规划和政策建议,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、重大平台、重大项目等事宜。